告知函
尊敬的客戶:
衷心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南京試劑的信賴與支持!
因市場需求并結合產品長期穩定性試驗數據,我司藥用輔料“乙 醇”、“無水乙醇”等兩個產品現已向CDE申請延長產品有效期并 已于2022年04月20日獲得批準通過(詳見下表)。
產品名稱 | 執行標準 | 登記號 | 包裝形式 | 原定有效期 | 現定有效期 |
《中國藥典》 | F20190001875 F20180000539 | 鈉鈣玻璃瓶 | 24個月 | 36個月 | |
25L高密度聚乙烯桶 | 6個月 | 12個月 | |||
200L高密度聚乙烯桶 | 6個月 | 18個月 | |||
200L鍍鋅桶 | 6個月 | 12個月 | |||
《中國藥典》 | F20190001876 F20180000538 | 鈉鈣玻璃瓶 | 24個月 | 36個月 | |
25L高密度聚乙烯桶 | 6個月 | 12個月 | |||
200L高密度聚乙烯桶 | 6個月 | 18個月 | |||
200L鍍鋅桶 | 6個月 | 12個月 |
我司擬自2022年05月16日之后生產的批次將執行新的有效期。
關于此次變更,如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025-85316066-3009。
感謝貴方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給貴方帶來的不便我們表示歉意。
我司將秉承“誠信、優質、高效、創新”的價值觀,竭誠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。
祝您(貴公司)事業發達,工作順利!
特此函告!
南京化學試劑股份有限公司